不当拐仗当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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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2-25 16:04:11
独立性是指一个人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它是社会生存及进行创造性活动必备的心理品质。幼教专家指出,生存教育的根本在于培养独立性,包括独立意识和独立能力,重点培养自理生活能力。独立性的培养必须从小抓起。
一、从2-3岁幼儿身心发看独立性的表现
一是要求"摆脱成人控制"。2-3岁幼儿自我意识开始萌芽,言语和动作的发展迅速,对周围世界的认知范围扩大。他们喜欢到处看到处摸索,不要成人抱着,甚至不愿让人拉着手走路。他们已经能表达自己的意愿,对成人要他干的事,往往回答"不"。对自己要干的事又说:"我会,我自己来"。 休 闲居编 辑
二是由于手脚动作还不十分协调,走或跑容易跌倒,用杯喝水会泼翻,用勺吃饭会洒在身上。这些现象通常被认为"不听话""犟"。
三是渴望与同龄伙伴交往。交往是幼儿的一种发展性需要,2-3岁的独生子女尤其明显。他们特别喜欢与邻里的小孩子玩,甚至说"没人陪我玩,没劲"等。而家长往往以不放心、不安全为由限制他的交往。
四是2-3岁的幼儿对自已有点会但还不熟练的事情最感兴趣,喜欢自己反复做,如反复摆弄某一类玩具,重复进行一种游戏等。
二、家庭是培养幼儿独立性的首要场所
任何一个孩子,无论是独生还是非独生,都是由于父母的教育和环境的影响,才形成了不同的人格品质和能力的。独立性同样不是与生俱来或自然形成的,而是后天塑造的结果。
首先,家长要根据孩子独立性的表现,抓住2-3岁这个关键时期,因势利导地培养其生活自理能力。"自己的事自己做",包括用杯喝水、用勺吃饭、小便、穿鞋袜、收拾玩具等。若错过时机,形成依赖和懒惰的习惯,改正就难了。
其次,家长要及时让孩子入托,满足孩子渴望与同龄伙伴交往的需要,为情感上和生活上的独立性培养创造有利条件。经验证明,两岁及两岁前入托并不比三岁入园更难适应。
再次,采用适当的教育方式。民主型教养方式有利于孩子独立性的培养,家长不可以将自己的观点和要求强加给孩子,剥夺孩子独立解决问题和自我发展的机会。
另外,家园两方面应该加强协作、配合,坚持教育的一贯性和一致性,为孩子创造发展的机会和条件。(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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