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逐年上升 亟待关注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6-01-05 19:38:58
陕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供的情况表明,自2002年成立以来,该中心每年收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字呈上升趋势,去年陕西省各市区的上报数字达到1768例。此种现象,主要是因为老百姓用药常识匮乏,药品销售过程中忽略用药者个体差异等原因造成。
据陕西省药品不良反应中心主任杨志信介绍,陕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02年从各市区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00例。这一数字在2003年上升为500例,2004年已经达到1768例,呈几何级数上升趋势。 休 闲 居 编辑
解放军第四五一医院药剂科主任、中国药学会陕西分会理事庞来祥说,因滥用药物而引起病变的现象在医学上被称为药源性疾病。从近年的临床表现来看,该类疾病发病率正呈现出迅猛的上升趋势。2004年年初,四五一医院就曾收治了一名持续高烧不退的病人良某,院方对其使用了各种消炎药仍未见效。后经会诊查明,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正是患者在就医前自行服用了大量消炎药引起病变造成的。
目前我国存在的不合理用药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仅每年住院病人中,因药物不良反应而引起的死亡人数就达19万。“近些年,老百姓对如何正确使用药物仍存在很多误区。”庞来祥认为,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老百姓在购买各种药物时,并没有从购买心理上将之与普通商品区分开来;厂家在对药品进行促销时,也未考虑到患者个体的差异性,过多强调疗效,而忽略介绍药品副作用的现象比较普遍。
陕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杨志信在工作中发现,国人偏爱中药,认为其不会引起不良反应的观念较为普遍,存在严重误区。他希望老百姓在日常用药中注意对处方药的使用,不要凭个人经验滥用药物。
据杨志信介绍,超过50%的药品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并且是可以预防的。在可引起死亡的不良反应中69%可以预防,其中57%可通过临床药师的工作加以预防。
“对患者的用药主要由医生来决定的做法存在缺陷,临床药师在促进患者合理用药上,由于体制的束缚,没有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不合理、不正当的销售行为也造成不合理用药。”庞来祥认为,现在我国临床药师没有很好地发挥其监督作用。虽然国家要求在各药品销售场所必须有执业药师监督药品的使用,但在实际中,存在销售单位借用或租用执业药师证书的现象,致使患者可以轻易购买到药品,造成了滥用药物的情况出现。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