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提醒消费者:勿购买“哥伦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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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11 16:32:57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标识为“青海开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哥伦勃”,盗用了“国食健字G20030077”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其所持有的卫生许可证经青海省卫生厅核查为假冒。以上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已对上述产品依法立案查处。
卫生部就此提醒消费者,发现标识为“青海开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 “哥伦勃” 产品请勿购买,并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经营“哥伦勃”的违法行为应立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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