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患者须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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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7-21 16:27:56
在药品广告中,“请遵医嘱”是最常见的提醒语之一;在药品使用说明书中,类似“或遵医嘱”的提醒语也很常见。为什么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医嘱如此重要?
所谓医嘱,就是医师对患者的吩咐,包括处方和口头告诫等,一般记录在门诊或住院病历上。其内容主要包括体检化验结果,诊断,药品的种类和剂量及其使用注意事项等。那么,作为患者,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呢?休 闲 居 编 辑
1.不要随意加大或减少药物剂量。不同剂量的药物产生的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地说,在一定范围内剂量愈大,药物在体内的浓度愈高,作用也就愈强,不良反应就愈多。我们把既可获得良好疗效又比较安全的用量称为剂量或治疗量、常用量。
此外,临床还对某些作用强烈、毒性较大的药物规定了极量,极量就是已达到了最大治疗作用而尚未引起毒性反应的剂量,超过极量就可能中毒。由此可见,用药剂量过低达不到治疗目的,而且会耽误病情、浪费钱财,剂量过高又会产生不良反应。
2.同一药物因所治疾病不同,剂量会有很大差异。例如大家最熟悉的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用于解热镇痛,一般每次0.3 ~0.6 克,一日3 次;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可以用到每次0.6 ~1 克,一日3 ~4 次;用于预防心肌梗死每日1 次,每次50~100 毫克;用于预防脑梗塞时,每次150 ~300 毫克,每日1 次,可见从最小剂量50毫克至最大剂量的4000毫克(4 克)相差80倍,这就是“辨证施治”,对症下药。
3.同一药物,剂型不同,其所用剂量也不相同。随着制药业的发展和临床治疗的需要,一种药物可以制成多种剂型。以口服片剂为例,就有普通片、缓释片、咀嚼片等。例如治疗高血压的硝苯地平(心痛定)普通片,每次10毫克,每日3 次,如用控释片(拜新同,每片含硝苯地平30毫克),每次l 片,1 天只需服用1 次,与每日3 次相比,大大提高了患者遵医嘱的可能性。患者在服药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药品的剂型和规格。
4.注意用药的疗程,不能随意缩短或延长疗程。疗程就是用药的期限或用药时间的长短,它取决于病情。不同疾病或疾病严重程度不同疗程有长短之分。如高血压患者,一般需终生服药,不能停停用用。又如细菌、病毒感染的治疗,其疗程比较短,一般在患者感染症状消失、退烧后再继续用3 天,务求彻底治愈。
5.用药剂量,疗程可根据不同疾病,不同人群以及病情的发展,作适当调整。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轻微的不良反应,此时应适当减少剂量。而对小儿、老人、孕妇以及哺乳期妇女和肝、肾功能不好的患者,应酌情减量。当然这些具体问题都必须在医师指导下解决。
6.注意合并用药所发生的问题。一个患者同时服用几种药品(包括中、西药)已是很普遍的事情,但药物彼此之间有什么影响却常常不为人们所注意。有些药物一起用可以起到“协同”增
强疗效的效果,但也有不少是增加了不良反应,甚至给患者身体带来严重的损害。所以,在同时服用几种药物时,有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咨询医生或药师。
众所周知,疾病的治疗是一个系统工程,常常要综合考虑病人整体情况,然后确定治疗方案,有时还要根据千变万化的病情调整用药和治疗。但现在病人自己给自己开“处方”的现象十分常见。我国是一个药品生产大国,也是一个药品滥用大国。城镇人口特别是享受公费和劳保医疗的人滥用药成风,诸如小病大治,过度用药,自愈性疾病滥用药,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感染性疾病滥用甚至联用多种抗生素类药等现象十分常见。一位年轻患者的经历可以给人们警示:患者患精神病,可是,其家长不肯认同医生的诊断,不送孩子到精神科住院治疗,对医生按精神病治疗的用药方案百般挑剔,孩子稍有反应则表示不满,并直接影响到患者使之不配合医生,严重干扰了医生的治疗。结果,病人治疗几个月也不见好转,医生为此十分焦心。家长直至走投无路时才将孩子送入精神科,经精神科医生治疗,不足一个月,病人就基本恢复常态。此时,家长才恍然大悟。
事实上,不遵医嘱,最直接的受害者是患者本人。有些患者时常抱怨治疗效果不好,原因之一就是不遵医嘱。
医生用药犹如厨师炒菜,一样的油盐酱醋,厨师用来炒菜就比一般人好吃,时机、火候、用量是关键。医生用药也是这样,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科学道理和经验积累,这是对医学知识一知半解的患者无法比拟的。
有些患者不知道,购买一般商品和医药消费虽说都是消费,但在实际上却有很大不同。购买商品可退可换可修,医药消费直接影响健康和生命,如有不慎出差错,即使用金钱也无法弥补损失。正因为如此,所以提醒大家,用药时务必“请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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