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藏青着力整顿医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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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04 10:40:33
张兴隆姚远清付学利吴顺安 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四川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局、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卫生、中医、公安、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集中力量,开展一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 据悉,四川省将从现在开始集中3个月时间,清理整顿各种非法行医,严厉打击区域性、集体性非法行医活动,查处违法医疗广告;清理从事性病、皮肤病防治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资格;严肃处理将医疗机构内部房屋、科室、门诊部出租或承包给社会非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强化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和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的配方、库存以及进货渠道的监督,防止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和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的消毒毁形处理的监督,查禁重复使用质量低劣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等。 近一段时间,西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集中力量开展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市场监督、药品注册等部门的职责,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让群众广泛监督。二、制定方案措施,强化管理,整治查处一些重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案件。三、严厉查处无证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各种非法经营活动。5月下旬以来,会同卫生、工商等部门对拉萨市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共检查了62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71家药品使用单位、13家保健品店。查出假药5个品种、劣药105个品种、假劣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4个品种。四、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换证验收检查,封存过期失效药品价值340万元。五、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 本报讯(记者付学利通讯员吴顺安)青海省卫生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依法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通报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指出,这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机构和人员,依法取缔不符合要求的社会办医、个体医疗机构和在其中从业的人员;重点审核从事性病、皮肤病防治工作机构和人员的行医资格;依法治理非法医疗广告、性病广告。对一次性输液器具的购进、使用、销毁等环节进行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各级医疗机构内的违章、违规和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的命名严格按命名原则进行规范;对药店坐堂行医者,只允许诊断、开中医处方,不得从事其他诊疗活动;眼镜店不得设坐堂医生。个体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青海省个体医诊所用药范围》使用药品,凡超范围用药者,一律查处、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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