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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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08 20:37:12
日前从卫生部获悉,国务院上海医改会议后,全国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整体推进,取得较大进展,改革所取得的初步成效得到广大群众的肯定。 据悉,上海会议后,全国卫生系统立即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卫生部积极抓紧有关“三项改革”配套政策的制定、完善和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等一批改革配套文件,并正在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同时,卫生部加强了改革调研和督导工作。 据统计,全国城镇医疗机构的分类登记工作已在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已有27个省(区、市)制定或颁布实施了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正在转入网络框架建设时期;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得到各级政府的积极支持,正在继续推进;病人选医生、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疗卫生人事制度改革等项卫生改革措施已在较大范围内推开;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等项改革措施正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部分地区在落实财政补助、税收政策以及改革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面取得一定进展。 由于坚持在医疗机构之间和医务人员之间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了加强医疗服务的质量监控和财务监管等措施,促进了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提高。以病人选医院、选医生、选药店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不仅受到了群众欢迎,而且促进了医院内部用人和分配制度的改革。据统计,去年,反映全国医疗服务效率的主要指标扭转了过去几年连续下降的局面,出现了全面回升的可喜势头,分别有86.1%和97.3%的群众对自己经常就医医院的综合情况和医护技术、治疗效果评价为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 随着各项改革政策和措施的逐步落实,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据统计,2000年全国卫生部门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下降了1个百分点,急门诊人次费用和住院床日费用增幅下降1~3个百分点。另据统计,通过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改革,试点单位药品中标价格比原进价平均降低了20%~30%,药价降低的大部分好处让给了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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