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立法程序将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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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10 01:08:02
国家药监局人事教育司巡视员李军在“中国药师周”上透露,执业药师立法工作进展顺利,人事教育司对《执业药师法草案》初稿完成统稿工作以后,将把执业药师立法工作移交给局办会室法规处,然后正式启动立法程序,争取2004年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审议通过后出台。参加立法调研总结会的专家,已对执业药师立法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初步达成共识。对执业药师应具备的学历要求,专家们主张与国外接轨,将学历要求提高到药学(包括中药学)大学本科以上。考虑到我国的国情,他们主张对药学大专学历者,可以先取得执业助理药师之后,再在药学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才准许考取执业药师。对药学中专学历者,则只准考取执业助理药师,而不再准许工作若干年后直接考取执业药师。对药学大学本科毕业考取执业药师应具备的工作实践年限,专家的一致意见是,将过去规定的三年调整为一年,这一年的工作必须是在执业药师指导下,在药学专业技术岗位上实践一年并考核合格。对执业药师应具备的专业要求,基本取得共识的专家意见是考取执业药师应只限于药学(包括中药学)专业,其他相关专业包括医学、化学、生物、护理等均不应直接考取执业药师。有的专家认为考虑到我国药学教育每年培养的药学专业人才数量有限,而执业药师又需要掌握一定的医学临床专业知识,因此不应排拆医学大学本科毕业的人员考取执业药师。对执业药师的执业领域、可否兼职、甚至名称,专家们尚有不同看法。李军说《执业药师法草案》的统稿既要借鉴国外,又要结合国情,今后还将继续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使执业药师法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为今后出台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执业药师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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