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生化: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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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06 16:04:19
丰原生化于2006年12月8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及丰原集团已于2006年12月8日和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就丰原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事宜在丰原集团总部正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丰原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238,203,058股股份中2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74%)转让给中粮集团,每股转让价格为5元,即转让价款为人民币拾亿元整。
本次股权转让后,丰原集团不再拥有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但仍持有公司38,203,0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6%;中粮集团将持有公司2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74%,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相关有权部门批准后方可履行。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医药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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