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过渡执行“凭处方买抗菌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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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4: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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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处方购买抗菌药”的新规在现实中碰到了难题:医院处方极少外流,医院药价普遍高于零售药店的药价,老百姓在价差与便利的驱使下,长期养成的自买抗菌药的习惯一时还难以改变。29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说,上海的应对之策是“平稳过渡”,即在过渡期内,已通过GSP认证的零售药店,可以对无处方、但坚持急需用药的消费者限量销售抗菌药,条件是已进行劝阻、提醒,并加强药学服务。
休 闲 居 编 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从7月1日起,“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各种抗菌药物”。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一决定遇到了一个突出的现实难题:医师处方几乎不能从医院里流出来。以上海为例,全部医院一个月流出的所有处方不过30张,抗菌药处方只是这30张处方中的一部分,其数量之少,相对于抗菌药物的实际使用者而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医院里的药价与零售药店的药价之间又存在明显的价差,加上去医院开处方还要支付挂号费、诊疗费,对于老百姓来说,凭处方购买比直接从零售药店购买抗菌药物要多出一笔不小的开支。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这其实反映了三医改革滞后与医药流通领域改革超前之间的矛盾。
上海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是:为“凭处方买抗菌药”留一个平稳过渡期。在一段时间内(长短视实际情况而定),所有零售药店对老百姓无处方购买抗菌药物都要劝阻、提醒,告知潜在的危害,并加强药学服务;对于无处方仍坚持要紧急使用抗菌药的患者,通过GSP认证的药店可以在药师的指导下,实行登记销售,但必须限制销量,原则上如医院一样,使用量不超过3天。
与这一过渡办法相配套的是上海已有1445家药品零售连锁和门店通过了GSP认证,且每个零售药店均配备有1名执业药师和1名药士。每个驻店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师均有义务宣传合理使用抗菌药,认真做好药学服务工作,指导顾客对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对于受经济利益驱动而滥售抗菌药物的门店、药师,一经发现即予严惩。同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编印了6万多册《药博士讲合理用药》,免费分发到居委、村镇。
业内人士指出,上海的做法可能是现阶段执行“凭处方买抗菌药”的一种可行办法,但这也只是权宜之计。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加快三医配套改革。毕竟,使用抗菌药的大头不在零售药店而在医院,眼下,医院和零售药店销售抗菌药的比例大约是8:2。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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