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规定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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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5:52:06
北京的零售药店今后开在哪里,要有多大的面积,具备哪些条件?今天上午,市药监局就《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召开听证会,听取市人大代表、医药界专业人士以及消费者代表意见。此前,《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初稿),已通过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听取意见。休 闲 居 编 辑
代表们提出,药品是特殊商品,药店除了要有执业药师外,也应规定营业员接受专业培训考核,要持证上岗。统计显示,现在本市已有执业药师5000余人,已注册的人员中一半以上的人员在经营企业中,且每年通过资格考试的人数近千人。而目前全市有药店1500多家,这部分人的作用目前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与开办标准中对人员的强制要求过低有关。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济生代表还特别提出,要防止执业药师“多店挂名”,形同虚设的现象,应该规定执业药师需在店堂内挂牌,做用药指导。
针对目前各家零售药店之间采用的350米间距,繁华商业区内可不受间隔距离限制的规定,几位代表提出,北京城市发展很快,因此对繁华地区,应请专业规划部门重新界定。海淀中关村医院主任医师吕晓霖代表提出,零售药店的距离和发展,要把现在各家医院内的门诊药房也考虑进去。因为,从今后的改革方向看,医药要“分家”,医院药房也会从医院剥离,走向社会。
(转摘自“中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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