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调整诊疗费适当拉开医院收费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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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9:59:18
10月29日,上海市物价、卫生、医保等部门联合宣布:从11月1日起全面调整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门急诊诊疗费(含挂号费),希望运用经济手段,调整医院收费结构,适当拉开各级各类医院的收费差距。
休 闲 居 编 辑
过去,为了体现医生技术劳务的价值,上海市民看病挂号需要支付两笔费用:挂号费和门急诊诊疗费。11月1日起,上海实行挂号费和门急诊诊疗费合并为一。
和原来的收费相比,普通门诊中,地段、乡镇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诊疗费不变,仍为7元,其中医保参保者仍自负1元;区县级医疗机构从8.5元调整为10元,市级医疗机构从10.5元调整为14元。
急诊诊疗费中,区县级医疗机构从9元调整为10元,市级医院从11元增加到14元。
专家门诊诊疗费中,区县级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从10元增加到14元,正主任医师从12元增加到17元;市级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从11元增加到17元,正主任医师从13元增加到20元。
记者发现,市民选择的医院和医生的档次越高,诊疗费增加的幅度越大,社区、乡镇医疗机构维持不动,而看市级医院主任医师的专家门诊则上调了7元。
上海医保覆盖面广泛,保障力度高。除了自愿接受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就诊、建立约定服务关系的医保就诊者需要自负的1元由医保基金支付外,这次诊疗费增长的金额需个人自负,不由医保基金承担支付。这样的做法,是为了增加价格杠杆的敏感性,希望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在基层解决,合理调配医疗资源。
作为全国医疗中心城市,上海每年的门诊量高达8800万人次。许多市级、区县中心医疗机构人满为患,病人和家属为了挂专家号甚至要彻夜排队,出现了“黄牛”云集、病人在院门口搭帐篷过夜等现象。患者的就医经济和精力成本增加,许多综合性大医院、高级专家却忙于接待普通病患,浪费了珍贵的资源。
上海市物价局总经济师沈念东表示,在调整前,上海召开了群众座谈会,价格调整的幅度基本在市民的承受范围内。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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