淹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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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01 17:44:50
一、概述
人体淹没于水中,由于水、泥沙、杂草等物堵塞呼吸道(湿溺死,占70%-80%)或喉头、气管发生反射性痉挛(干溺死,占10%-20%)而引起窒息和缺氧,称为淹溺(drowning)。由此而造成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者称为淹死。
二、临床表现
1、淡水淹溺时,可导致肺不张。大量淡水迅速进入血循环,致血液稀释及溶血,血钠、氯化物、钙浓度降低,死于心室颤动、心力衰竭、脑水肿。
2、海水淹溺时,由于海水为高渗液,使大量液体从血管腔渗出到肺泡将体液吸出,产生严重低血容量及血液浓缩,血钠、氯化物和镁浓度增加,死于急性肺水肿、心力衰竭。
三、诊断要点
1、溺水史 要注意水质及时间长短,注意是否伴有头颅损伤,颈椎骨折等。救出水时多已昏迷,呼吸停止,或有微弱心跳或已停搏,四肢冰冷,发绀、口吐泡沫液体。
2、轻者呼吸加快,咳嗽,重者有肺水肿 部分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重者可有烦躁不安,言语、视力障碍、心室颤动,昏迷等。
3、血气分析 有明显低氧血症及代谢性酸中毒。
4、白细胞计数 淹溺后24h周围白细胞总数可高达40×109/L左右。
5、尿常规 可有短时间蛋白尿及管型尿,偶有血红蛋白尿。
6、血电解质 海水淹溺者血清钠、钙、镁、氯、钾均增高,淡水淹溺者血清钾增高,血清钠、钙、氯均降低。
7、X线胸部检查 轻症者可有对称的肺门周围浸润,重症者则有两肺弥漫性肺水肿,有不同程度的肺炎。
四、治疗决策与常规处方
1、清理呼吸道 将患者救出水后,应立即除去口鼻淤泥、杂草及呕吐物、拉出舌头。若尚有心跳、呼吸,可将患者腹部置于抢救者屈膝的大腿上,头部下垂,然后用手平压背部,使气管内及口咽的积水倒出。
2、人工呼吸 呼吸停止者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心跳停止者心须与胸外心脏按压同时进行。吹气量要大,足以克服肺内阻力才有效。经短期抢救,呼吸不恢复者,不可轻易放弃,至少坚持3-4h,转院途中应持续进行。有条件者可做气管插管,给氧或开胸心脏挤压,并应用人工呼吸间歇正压给氧或呼气末正压给氧。
3、纠正代谢酸中毒 立即静脉滴入5%碳酸氢钠150-200ml,以后再根据检测电解质及血气分析结果酌情纠正。
4、对淡水溺水血液稀释者,可静脉滴注3%氯化钠溶液500ml,或7.5%氯化钠溶液200ml,必要时可重复一次。对海水淹溺者应注意纠正血浓缩及血容量不足,可予5%葡萄糖溶液或低分子右旋糖酐纠正血液浓缩。
5、防治脑水肿 昏迷、抽搐、血压高、心率慢,提示颅内压高,可静滴20%甘露醇250ml,每天2次,或静脉注射呋塞米(速尿)40mg,亦可应用地塞米松1-5mg/kg,连续2-3天。冰帽头部降温。
6、防治感染 早期使用广谱抗生素控制呼吸道感染,再根据呼吸道分泌物培养,合理选择有效抗生素。
7、有支气管痉挛者,可经呼吸道吸入解痉剂或在纠正缺氧的同时慎用氨茶碱,一般为5mg/kg,静脉缓慢滴注。
8、意识障碍者,可静脉滴注FDP(1,6-二磷酸果糖)、三磷腺苷(ATP)、肌苷、辅酶I(辅酶A)、细胞色素C等,以促进脑功能恢复。
五、综合医嘱
1、防止淹溺,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小孩学游泳时,应有保护措施。
2、发生淹溺时,应在原地进行现场抢救。
3、保持呼吸道通畅。
4、帮助恢复呼吸功能。
5、及时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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