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物语:我加班 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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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5-06 13:52:14
“五一”长假,有许多人在忙碌,在加班。既然工作越来越忙,既然加班不可避免,那么为什么不让自己的加班变得快乐些、再快乐些呢?找到一些“法宝”,学会在加班的夹缝里寻找快乐,你会发现,自己越来越爱工作,老板也越来越爱你。
24岁的许小姐是某大型超市的一名收银员。平时,她和其他同事一样轮休假期。每逢长假,都是她最忙碌的时候。“加班虽然很辛苦,可工资能多好多呢。再说,节后可以得到
几天的补休假期,所以比较开心。”休 闲 居编 辑
记者采访了十几位今年“五一”期间加班的人士,有医生,民警,业务员,商场服务员等。采访中发现,他们对加班已经非常坦然,不但没有排斥意识,而且都认为既然要加班,就要快乐地加班。
“加班与否,首先同所在单位的性质有关,比如百货商场,假期正是旺销时节,当然需要加班。其次才与个人意愿和主动与否有关,比如推销业务等。”山东澳利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陈国红认为,加班已经成了许多行业的惯例,也是现代社会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企业要求员工加班,不仅仅是我个人的要求,实际上是我们这个行业的性质所决定的。当然,我们会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安排节后补休,让员工更乐意为企业付出。”对于加班,某大型商场的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赵小姐是做国际服装业务的业务员。“去年‘五一’我加班,谈成了两笔生意,拿到了两千多元的奖金,好开心呀。”谈起加班的收获,赵小姐一脸的幸福和开心。
“五一”期间,按有关规定,1日至3日是法定节假日,按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这三天加班,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4日至7日为倒休的公休日,如果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又不能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这就是所谓的3+2标准。
即便没有加班费,你也可以从加班中得到其他的收获。“如果你在加班上表现的积极主动,工作起来和平时一样认真负责,甚至更加卖力,会给老板留下一个好印象,得到老板的赞赏,这对你将来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作为人力资源主管,陈国红认为,积极主动地加班会增加个人提升的潜在机会,“至少在老板眼中,你是个愿意为企业付出的好员工”。
如果你是单身白领,在帮助那些拖家带口的同事处理后续工作时,收获的不仅是他们全心的感激,还有家人式的关怀,比如要帮你介绍朋友、给你带好吃的以及琳琅满目的礼物。而你自己知道,替他们加班,其实不过是“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还可以打发你假期里的孤独与无聊。
陈国红说:“既然你选择了一个行业,表明你是喜欢它的,并且愿意为它付出,而加班也是这个行业的惯例,那你就应该去学会适应,要主动积极地去做,在工作中寻找快乐,同时也会有许多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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