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和家庭虐待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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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5-03 08:50:41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家庭暴力问题未作规定。近年来,我国家庭暴力问题比较突出。1999年广东省妇联在广州等11个市组织了1589个家庭入户抽样调查,有29.2%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现象,其中有79.4%存在丈夫对妻子施暴,经常(平均每月四次)和有时(平均每月一次)受丈夫施暴的分别占受暴妻子总数的32.1%和39%。严重暴力有增多的趋势。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和人身伤害案件增多,甚至发生毁容、残肢、烧妻、杀夫等恶性案件。
家庭暴力的提法在全世界广泛使用。目前对制裁家庭暴力没有分歧意见,但对什么是家庭暴力,它与虐待有什么区别,尚有不同理解。有些部门认为,从次数而言,一次、短期的殴打、捆绑等强制行为构成家庭暴力,但构不成虐待;从程度而言,虐待的构成高于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的,必然为家庭暴力,但构成家庭暴力的,不一定构成虐待。休 闲居 编辑
有些法律专家认为虐待家庭成员的含义比家庭暴力的含义要宽,家庭暴力不包括精神上的损害和摧残。在婚姻法的修改中需要体现和处理好禁止虐待家庭成员和禁止家庭暴力的关系,加大对家庭暴力和虐待的处罚力度,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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