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疫苗来路不明打了几针陈某癫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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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6-22 08:25:25
本应大好年华的陈燕红,两年前意外遭狗咬,被注射来路不当的狂犬疫苗后变痴狂,药店和医院应负什么责任,她和家人面临一场悬而未决的官司。
被狗咬后打了四针疫苗
休 闲 居 编辑
陈燕红,茂名市电白县博贺镇居民,1973年生,自幼丧父,母亲体弱多病,意外发生后,弟弟陈春荣成了家中顶梁柱,独自处理这桩官司。日前,记者在茂名电白县采访了他。
据其称,1999年1月10日下午约2时,陈燕红如常约上工友招秋花一起去码头打工,刚进院门招家看门犬突然发狂,一口咬中她的左腿。随后,招秋花立即陪同陈燕红去附近仁济药店,个体老板严清销售海南产狂犬疫苗一支,并当场为陈注射。
当晚6时许,陈春荣下班回家听说此事后不放心,于是陪同姐姐再去电白县博贺医院诊治。当他拿着值班医生开出的处方在西药房计价时,药房医务人员阮柳影和李月梅却要求在药房交款和注射狂犬疫苗。他虽然心感奇怪,但还是服从了安排,按照要求陈燕红在第4天(14日)和第7天(17日)在药房注射了疫苗,一共注射了三针狂犬疫苗。之后,陈燕红出现头痛心闷、情绪不安等不良反应。
好端端的人变得时癫时狂
陈春荣觉得不妥,1月21日和23日带着姐姐去博贺医院医治,陈燕红病情非但没有减轻,还出现了恶化趋势:神情呆滞、情绪不安、答非所问。1月25日,该院院长带了一位医生亲自登门,陈燕红的病症依然无法遏制。好端端的转眼间变得时癫时狂,陈家人傻了眼。
据陈春荣说,其姐一直是家中重要经济支柱,变癫狂后,不但丢掉工作无法支持家里开销,而且行为无法自控四处惹祸:打骂含辛茹苦抚养自己的老母亲,出外持械伤害他人,最严重的是闯入邻居家中将6岁小童的头砍伤多处,受害人向陈家人追讨赔偿。为了防止意外再度发生,只得把门窗紧锁,陈燕红在家中要么狂躁不安,要么终日昏昏沉睡。
1月27日,陈春荣愤而向电白县卫生防疫站投诉。
狂犬疫苗来路不明
电白县卫生防疫站迅速展开调查,调查结果惊人。电白县卫生局1999年2月26日发出的电卫通字[1999]2号文称:经调查,居民陈春荣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仁济药店的狂犬疫苗未能提供进货渠道,博贺医院医务人员阮柳影等人也未能提供狂犬疫苗进货证明,该院也没有授权药房集体或个人购销狂犬疫苗。
依照有关规定,生物制品属国家严格监控的特殊药品,实行专渠专卖制度。电白县卫生局据此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了仁济药店和阮柳影等所存的狂犬疫苗,并给予违规购销与注射狂犬疫苗的阮柳影、王月取消药房组长奖励金;参与售用狂犬疫苗的李月梅等8人,各罚款100元,并责成作书面检讨。
陈春荣认为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并不能消除恶梦。今年9月份,陈春荣终于向电白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博贺医院、仁济药店店主严清和狗主招秋花三者共同承担损害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等共计人民币58万元。
官司至今悬而未决
10月31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博贺医院辩称,阮柳影等8名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到外地进药,暗中卖药给他人,并私分利润,其行为是个人行为,故此给陈燕红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他们本人承担。而且没有证据显示陈燕红的病症是因注射狂犬疫苗所致,所以医院与此无关。而严清和狗主亦表示自己对意外事件不负有任何责任。
狂犬疫苗是否伪劣产品,陈燕红的病因是否与注射狂犬疫苗有关,陈春荣举证困难。他对记者说,卫生行政部门一直没有对狂犬疫苗鉴别真伪优劣,而且因花费太大,至今没有去医院对其姐的精神病因进行确定。
据了解,意外发生后,同批号的狂犬疫苗被调查组查封,于是记者采访了调查组负责人----电白县防疫站副站长王斌。他说,因为调查时陈燕红出现的头痛心闷、情绪不安等不良反应属注射狂犬疫苗可能出现的正常反应,一般一段时间后会自行消失,而且生物制品检验费用高昂,所以当时认为没必要对狂犬疫苗作检测。而如今,疫苗半年的使用有效期已过,无法检测其药效。
那么本应严格监控的药品却在市场上随意购销,卫生行政部门是否管理失职?王斌表示,有人为牟私利钻空子,擅自购销狂犬疫苗,只凭卫生行政部门难以堵住市场流通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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