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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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2-28 08:17:04
>>>>>>>>提问有一些维生素类和一些眼药水…………的说明书上常有“不良反应”是什么意思?如果有,是不是要停用?
>>>>>>>>休闲养生网回答:
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药品的副作用、毒性反应、依赖性、特异质反应等方面,如服药后出现皮疹、头痛、头晕、器官损害、致死等情况,都属于药品不良反应。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处处长丛骆骆特别指出,使用医疗器械(例如配戴隐形眼镜、使用用于人体内的支架、关节等)后出现的不良反应,也属于药品不良反应的范畴。
药品不良反应最大的特点是不可预测性。丛处长说,药品不良反应不同于医疗事故以及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事故,因为后两者是可以控制的。
休 闲 居 编 辑
一种新药从研制开发到上市使用,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丛处长介绍说,新药研制出来以后,首先要经过分离和筛选,还要进行临床前试验、急慢性毒性试验、三致(致畸、致癌、致突变)试验。通过这些检验后,再进行药物的临床三期试验,最后,此种药物才可上市使用。但由于药品临床实验的病例样本毕竟有限,药品的不良反应不能完全显露出来,因此,在其上市后的使用过程中,会有一些以前从未发现的、药品使用说明书或有关文献资料上未记载的不良反应出现。此外,有些药品的不良反应具有较长的潜伏期,因此,一些药品可能会在使用多年以后出现从未发生的、罕见的不良反应。
在临床上,某些药品虽然有严重的不良反应,但它治疗某种疾病非常有效,因此仍然在使用。例如链霉素,它是治疗结核病的有效药物,但长时间使用会造成耳聋。在此类情况下,患者必须定期进行体检,以防止药品不良反应对机体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药品不良反应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鉴于它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世界各国都在对其进行监测。最通用的手段就是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即一旦发现了药品的不良反应,应立即向政府有关机构报告,使政府能掌握相关的信息,及时决策,防止类似不良反应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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