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炎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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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4-02 11:07:29
>>>>>>>>提问女人得了肾炎病,而且已经 是慢性的了,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能要孩子吗?这种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吗?急需答案,请有经验的好心人给与回答。
休 闲 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肾炎可以结婚,但是在治疗期间禁止怀孕;
2.肾炎在非治疗期间,如果尿蛋白超过两个“加 号”,或24小时尿蛋白总量大于1.5克,以及血压高于正常绝对禁止妊娠,也不能意外怀孕。
3.肾炎在停药后,如尿蛋白微量到一个加号,24小时尿蛋白总量在1.0克左右,血压正常,可以考虑在肾科医生及妇科医生指导下,安排受孕日期,但在定期监测血压,水肿,尿蛋白,尿红细胞及肾功能等相关指标。如某些指标超过正常药物治疗效果不好,应立即终止妊娠。
4.肾炎在停药后一年以上,病情稳定,尿蛋白,血压正常,可以怀孕生小孩。但仍然要定期到医院检查相关指标。
5.肾炎病人在婚后,夫妻生活对女病人影响不大。女病人主要是防止尿路及生殖系感染,感染本身会加重肾炎。
6.以上是指肾功能正常的情况。如是肾功能不正常的慢性肾炎,根本无须考虑生小孩,否则有生命危险。
以上内容是我个人多年的临床经验,绝非网上下载的资料 16524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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