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毕业生签三方协议时要注意细节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3-10-08 01:01:47
4月北京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始进入签约高峰。有关专家提醒应届毕业生,为了保障自身权益,签三方协议要注意细节。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在现实中,部分应届毕业生因主客观原因签了三方协议后违约不去单位就业。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预防这种现象发生,设违约金约束大学生。北京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人力经理刘先生说,用人单位一旦与劳动者签了协议,基本上就定人定岗了,如果毕业生突然说不来,企业就要重新进人,但是,这个时候企业错过了最佳招聘时机,无形中造成损失,所以要用违约金约束大学生。
中央财经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李全敏说,应届毕业生要在签约前与企业充分地洽谈,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包括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不要出现签三方协议后违约问题,以免给人留下不诚信印象,给自身带来负面影响。
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卢林说,三方协议是大学生从学校走上社会的一种法律约束,应届毕业生签三方协议前,要了解自身与用人单位的权益、职责关系,了解协议期限。在协议中,岗位、待遇、工作环境等都没有体现,因此,毕业生要先对用人单位做好充分了解,认真考虑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权衡利弊。一旦签了三方协议,就要受法约限制。
(转载自《北京考试报》)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