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男友有外遇 泼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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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3-31 09:06:48
女友泼硫酸
当赶往协和医院,童某此时正躺在住院部四楼烧伤科的病床挂瓶。看到,童某约30岁,因为严重灼烧,他的脸部全是黄的,头发刚被剪过。从他的脸庞可以看出,他原本相当帅气。因为他的下半身也受伤,医生将其长裤剪短进行疗伤。与他隔了1米左右,仍闻到一股难闻的味道。 休 闲 居 编 辑
童某不愿睁开眼,只是断断续续地介绍,他和李某是老乡,4个多月前两人才认识,但没多久就同居了。平时他和表弟小方一起经营一家美容店,李某只是偶尔帮点忙。这两个月两人感情出现了问题,于是他与李某开始分居。李某怀疑他在外拈花惹草,就一直和他争吵。
20日上午凌晨4点多,两人在卫生间再次发生争吵,李某拿出一瓶矿泉水瓶大小的硫酸叫童某喝下去。童某走近时发觉味道不对,就说不喝。两人声音越来越大,惊动了正在睡觉的小方。小方起床来到二人身边劝架,可没想到李某突然将硫酸泼到童某身上,小方也被泼到。童某说:“当时我就觉得衣服好像要烧起来,连忙跑到水池旁边冲,但已经烧伤了。”
“没想到她下毒手”
此时躺在另一个病房的小方也在痛苦呻吟着。小方说:“我知道两人有矛盾,还以为只是一般的争吵,没想到她下这样的毒手。”
对于李某为何泼硫酸,小方的说法与童某并不一致。据小方说,他和表兄童某都是江西人。5年前,童某和女朋友李某带着他到福州创业。由于童某善于经营,理发店越开越红火。最后童某在五里亭立交桥下开了一家近200平方米的理发店,共有20多名员工。童某和李某对外都以夫妻相称,“小两口”日子过得不错。由于童某一直在店里忙,没时间陪李某,李某一直认为童某有外遇,常与童某吵架。前几天,李某把店里的收银员赶走,自行收银。19日晚上8点多,李某离开店里到外面,小方代替李某值班,却收到几张假币。对此,童某认为这是李某擅离收银岗位造成的,在店里当着员工的面打了李某一个耳光。小方说,当时李某并没有过激的行为,想不到她把怨恨埋在心底,用更可怕的行为来报复。
受害者有可能毁容
据了解,事情发生后,两人被童某的哥哥火速送到晋安医院,作了简单处理之后两人又被送到协和医院。
据协和医院烧伤科陈医生介绍,童某烧伤面积达27%,小方的烧伤面积则为6%,童某的情况较为严重,可能需要多次手术但仍有可能毁容。陈医生说,目前院方已经对二人进行创面处理,下一次手术将尽可能保护面部,使毁容程度降至最小。“我还以为警察来了”
根据小方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拨通了李某的电话。记者没有表露身份,只是问她:“你在哪里?”李某很镇定地回答:“我在急诊科。”“你在协和医院吗?”“是啊。”
虽然记者很奇怪李某不问记者的身份,但还是很快跑到门诊一楼急诊科。在过道上记者见到了李某。李某约1.55米,在泼硫酸过程中,她的左眼也受伤了,而衣服也被烧了几个洞。
她问:“你是谁?”得知记者身份后,她很从容地自言自语:“我还以为是警察来了。”之后她再没回答记者的提问,只是低着头沉默不语。
一位自称是李某表哥的中年男子则紧皱眉头说:“现在谁都知道你在哪里了。唉!这该怎么办啊?”
童某和小方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将要求李某民事方面的赔偿。目前王庄派出所已在调查此案。律师:李某已犯故意伤害罪
福建合众天成律师事务所杭红骏律师认为,如果童某所说的是事实,那么李某的行为则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受害者也可向法院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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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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