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鸟情人
作者:默音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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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1-08 01:03:37
我已经不太记得她的面容了。但仍能听到她的笑声,清脆地消散在我的记忆里。
他们说,最先消失的是体温,然后是容貌,最后是声音,到了最后的最后,可能不剩什么,也可能还有一些破碎的记忆残片,象冬日枝头摇曳的树叶。我不知道他们有几分正确,但如果他们是对的,我终有一天会把她遗忘。
我的睡鸟情人。休 闲 居编 辑
夏天的时候,我开始在夜校里上英语口语的培训班。班里大多是希望能有发展的公司职员,以及补习的学生,象我这样只是为了多少有点活着的实感而来的人,可能除我以外别无他人。其实,学什么对我来说并不太重要,只是纯粹喜欢教室里的气氛,以及置身于年轻人中的感觉。我当然也很年轻,但却早已失去了年轻的心境,在课间休息的时候,听着邻桌的人谈论时尚,工作,理想,星座,觉得既遥远又亲切。但这一切毕竟离我过于遥远了,即便置身其中。
关于我自己,其实可以用一张简单的履历来概括。我二十四岁,双子座,在家里做一份图形设计的工作,单身。平时的兴趣爱好是看电影和上网。我住在旧租界的一栋老公寓里,就是那种有着很大的阳台的早期建筑,电梯是嘎吱作响的铁拉门。因为附近几乎都是老式洋房,我住的六楼有很好的视野。无聊的时候,我常常一个人靠在阳台上抽烟。
日子就这样流水一样过去了。
夏天的时候,我在夜校里上英语课。英语老师是一位娇小的老妇人,讲一口柔软动听的伦敦口音。她让人想起不属于我们的时代的荣光,就象我在无数个夜晚穿行于外滩古老的石建筑时所感觉到的飘渺情绪。她让我们叫她密斯云,这个姓不多见,我始终不知道云字后面的她的名字,想必是个温婉动听的名字,象那个时代的所有女子一样。
在每个星期的星期一和星期五的晚上,我到交通大学去上英语课。交大有漂亮的草坪和漂亮的女孩,我骑着自行车从漂亮女孩的身边经过时,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为那片飘飞的裙裾吹一声口哨的落拓。我的青春时代确实是一去不复返了。当理想变成现实,当爱情变成奢侈,我所能做的,似乎只有在无数个炎热的夜里去上英语课,在交大老旧的课室里,在动听的英语语音里,在身前身后无聊的对谈里,确认自己活着这一事实。
直到有一天,我注意到那个女孩。
她和她的同伴坐在教室的一角,和我之间隔着大半个教室的距离,我的位置正在同一排的另一端。课间休息的时候,她因为什么事而大笑起来。我很少听到女孩子发出这么放肆的笑声,说起来,我确实也是很久没有听到女孩子的笑声了,无论是怎样的笑声。
我向这笑声的所有者看过去,看到一张不漂亮的脸。她不漂亮,但长得张扬,黑色的深邃的眼睛,明亮而寂寞。可她确实是在笑。
我同时也看到了她身边的男孩,和她一起为了什么事笑着。有的事情其实很容易看穿,只要你有一双足够无聊的眼睛。我不知道别的人是否注意到了,但我在那个瞬间确定了他们的关系。爱与被爱的关系。这很容易猜透,单恋的人都有寂寞而喜悦的眼神,当她和所爱的人在一起时。
又一次上课时,那个男生没有来。她一个人坐着,很认真地在听课。休息的时候,我看到她走到外面阳台上去。
我也走到阳台上去,阳台上有微凉的晚风,吹到脸上很舒服。她靠在坚实的石头阳台上点一支烟,也许是因为风的关系,点了几次都没有点着。我掏出打火机点燃递了过去,她把烟凑上去,深深吸气,烟点着了,她这才转头看看我。
谢谢。她说。我第一次听到她说话的声音,和她清脆的笑声不同,是有一点沙哑的声音,低低地很好听。
我摇摇头,为自己点一支烟。我们一起靠在阳台上抽完一支烟后,她开口了。
喂,想逃课吗。
不特别想。你有什么好建议吗。
我想去喝酒。
好啊。我说。
我们在一家破旧的小酒吧里毫不费力地找到了座位。酒吧里人不多,有个长发的男孩子抱着一把吉他低吟浅唱,听不清歌词,旋律似乎很伤感。他背后的墙上居然挂着一面国旗,在聚光灯里一片殷红。
这地方不错。我打量着四周说道。风格杂乱的陈设,散发着酒吧气味的沙发和靠垫,在报纸做的灯罩后面渲染成一派苍黄的照明,穿着黑色套头T恤的WAITER,T恤上用白色的粗体字写着“爱我不如好好爱你自己”。这里有种欢快的平民气息。
我们叫了生啤,啤酒冰凉的泡沫从喉咙滑落的时候,有种酣畅淋漓的痛快之感。我这才记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喝酒了,因为一个人喝酒只会增加无聊的缘故。
她喝得很快,抽烟也抽得很快。我注意到她的烟只抽半根就掐灭了。这种习惯代表没有经历过生活艰辛的人,没有真正依赖香烟的人。她是个小女孩子,即便她有一张早熟落寞的脸。
她喝得很多,有点醉意。于是她开始哭泣。我隔着桌子费力地开始为她擦眼泪,说,别哭了,好吗。说的时候言不由衷。我很久没有看到女孩子哭了,有点不知所措,即便知道那不是因为我。
好歹,她终于止住了哭声。
你有恋人吗,她问我。
没有。
那你有喜欢的人吗。
目前没有。
以前有过?
是啊。
我有一个喜欢的人。
我知道。就是那个和你坐在一起的男孩子,对吗。
她用她哭过后加倍明亮的眼睛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说,你很聪明,那为什么还这么不快活呢。
我看上去很不快活吗。
嗯。
大概是因为我的眼睛,我说。
或许。她点点头。
我知道,我的眼下有浅而坚定的皱纹,一夜之间长出来的,在我二十二岁的时候。人不是一点点变老的,而是在一瞬间老去的。然而很多事无可奈何。
该回家了。十点的时候,她站起来说。她的酒量看来很好,喝了一扎多的啤酒,也没有什么不稳定的迹象。
我坚持付了帐,陪她走到酒吧门外。酒吧沉重的木门在我们身后关上时,所有的音响和喧闹顿时离我们而去了,我发现只剩下我和她站在夜晚空寂的街道上。街灯灿烂,不时有车驶过,风扬起她的长发。
今天真是谢谢你了。她笑笑说。
没什么,我也玩得很开心。我也微笑。我其实也很久没有这么愉快了。看到她的泪水和笑容,让人有种鲜活的生存之感。
那么,再见。
再见。我说。她转身走开,没有问我是不是和她同一个方向。
因为她的转身过于决绝的缘故,我条件反射地朝另一个方向走去,走了几步才想起,我应该走和她同样的方向。我转身朝正确的方向走去,没有预期地,看到了她。
她并没有走远,正蹲在路旁的一棵树下,瑟缩成一团。
我跑过去,蹲下身来看她。她在哭,浑身颤抖不止。
我后来曾经反复想过,当时是否有别的可能性,似乎没有。总之,我别无选择,在那个炎热的夏夜里,我的面前是痛哭不止的女孩。她的黑发缠绕,散发泪水的气息。那是熟悉而又陌生的气息。最后,我伸出手,轻轻环住了她的肩。
那一夜,我把她带回了自己的家。她在我的床上睡了一夜。我睡在她身旁,或许是因为她汹涌的泪水,那一夜我毫无欲念。直到半夜里,她轻轻抚摸我的手指,说,可以抱抱我吗。
那不是她的第一次,当然也不是我的第一次。这个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背负着自己的过去。但我确实是很久没有拥抱女孩子了,以至于几乎忘记了,那是怎样一种温熙的心情。
当她的长发缠绕我的肩。
就这样,她成了我的睡鸟情人。这个名字,是在很久以后,我在心里为她取的。自始至终,她不过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所以我始终没有问过她的名字。我们以你我相称,我们不谈论爱情,我们相温以湿,相濡以沫,我们是暂时的伴侣。没有什么是天长地久的,这我在很久以前就知道了。
而她,怀着她对另一个人的强烈爱情,睡在我的怀里。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向往的往往不是你得到的,而你得到的,往往不是你预期的。最后当你失去时,你才发现,原来那其实正是你想要的。我们似乎总在错过。
我没有再去上英语课。因为她说,你可以不去吗,我会觉得尴尬。
为什么,我倒不觉得。我一本正经地说。
她笑起来,声音如鸟儿穿越云霄。我当时想,很久以后我都会记得这笑声,一定。
不要。她笑着说。于是我同意了,因为我已经有了更好的替代,她比英语课更能让我感觉到活着的意味。
她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朝九晚五。每周上两次英语课。星期天,她回父母的家。其余的时候,她大多和我在一起。也有时她会出去,那是去见她的爱人。回来时,她的眼神闪亮又落寞。她这时会特别渴望拥抱和抚慰。
某个夜里,她问我,她这样是不是不对。
有什么不对。我反问她。
因为太喜欢一个人是不对的。她说,太喜欢太喜欢,一定是不好的。
既然你这么喜欢他,为什么还要住在我这里。我本来想这样对她说,又觉得过于残忍,于是我什么也没有说。
仿佛是过了许久,她轻声说,我是不是不应该这么说。
不,没关系。我说,我们不爱,这是所有非童话的前提。否则我们就会变成王子和公主,不得不永远一起生活下去。
她在夜里笑,笑声如不断上升的气泡。我真爱听你胡说八道,她笑着说。
我喜欢你的笑。我在心里说。惟独这笑声,我不想与别人分享。
我不知道那个男人有什么值得她爱。正如我不知道为什么有的人能走狗屎运而有的人就要一直背下去。上个星期,大学时代的一个朋友死了,从二十八层的高楼跳下来,砸成血肉横飞的惨状。没有遗书,也没有可以推测的理由。那只能说他是活腻了。
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爱那个人。虽然她每次见过那个人就会不开心很久。我想他们在一起时她应该还是开心的,她还会发出动听的笑声,就象我第一次注意到她时那样。我对他们的事知道得不多,我只知道他们认识了很久,她也爱了他很久。这件事似乎该有个头,却老也看不到结局。目前唯一可以看到的,就是我和她在同居,而他对此也很清楚。就象她知道他的那些女朋友,他们之间似乎没有什么隐瞒,这种坦诚有时可以变成一把很锋利的刀,割在她的心上。而他则无动于衷。
我也无动于衷。我二十四岁,有一个同居女友。她有好听的笑声,尽管她不爱我,但这并不重要。
有一天,她买了一对陶制的睡鸟。据说是尼泊尔的手工艺品,做得相当精致。奇怪的是,两只鸟不是以相互依偎的姿势入睡的,我在书架上放了半天都觉得不对。
傻瓜,是这样放的。她笑起来,声音沙哑,一如树叶在风中低吟。她把两只鸟放好,我才发现,它们是以同样的角度睡着,所以只能将它们面对面放在一起,两只鸟似乎是各自沉浸在自己的梦里,但又离得很近,如同梦境的两面。
这是我,这是你。她说。
那么他呢。我随意地问。
他在这里。她指了一下自己的心口。所以我这里才会疼。
把他赶走,就不会疼了。我笑道。
她认真地看了我一会儿,说,人的心上如果扎了一根刺,会很疼,但如果把这根刺拔出来,会流血而死,你不明白吗。
我不是不明白,不明白的是你。我说,其实也不一定会死,刺拔出来后,不过是一个疤。
我们常在风里散步于外滩的建筑间。我喜欢这里那种空旷荒凉的气氛,时光仿佛交错不休,而现实在这里一路淡化下去,接近虚无。她则喜欢看着黄浦江发呆,江水滔滔,实在是没什么可看的。但每个人都会有自己喜欢的东西。于是我们各得其所。
就象我们在生活中的其它许多事,我喜欢吃炖得酥烂的牛肉,而她几乎是素食的。但她终于学会了做煮牛肉,而我也渐渐爱上了她常做的蔬菜沙拉。我常听接近尖叫的摇滚,她却偏爱飘忽的苏格兰风笛。家里的唱片变成了两种口味的大杂烩。
2001年,我继续着我的同居生活。既非幸福,也非不幸。我的睡鸟情人,她的笑声逐日减少,眼神日渐飘忽。因为她的爱,已经筋疲力尽。我不动声色地旁观这一切,几近冷酷。因为我不爱,因为她的爱,毕竟与我无关。
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再在一起了,你会想念我吗。她说。
我不知道。或许会,或许不会。
为什么你就不会说点动听的话呢。
因为我只会说实话。
她叹息了一声,把手放在我的手里睡着了。这是她的习惯,睡觉时一定要拉着我的手。这是极端缺乏安全感的女子才会有的习惯。
一天,我去上英语课。她在公司里加班。我只是出于无聊,也许,还有别的什么理由。
我不费劲地认出了那个人。课间休息的时候,我走过去对他说,你好,我们可以聊聊吗。
他显然知道我是谁。
我们在学校附近找了个红茶坊坐下来聊天。到处都是打牌的人,空气里充斥着烟味。他说,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不,我只是想和你随便聊聊。你知道,我现在和她住在一起。我对你没有好奇心,其实。
于是我们开始聊天,漫无目的地。他是个谨慎的人,看得出来,而且他把自己隐藏得很好。我其实也一直在猜想,为什么她始终得不到她想要的,我曾经以为那是因为他已经有爱人。但我现在看得出来,不是这个原因。他只是无法给她那么多的爱。我黯然,我想我或许能爱她,可她却不需要。我的睡鸟情人,她的伤情是注定的,无法改变。
他是个有趣的人,并不象我想象中那般乏味。但这其实也没什么。我想起她的笑声,我已经许久没有听到她的笑声了。
我回到家时,她已经在家里面了。她开着电视,做好了饭菜等我回来。这个场景象一个家,但其实这个家里是空的,只有短暂的依靠,没有承诺,也没有未来。我忽然觉得疲倦,那是我一直以来都没有意识到的深重的疲倦。
你不要走好不好,我问她。
我现在还没有走啊。她仰脸微笑地看着我。
一直不要走。我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感觉到她模糊的肌肤的气味,他们说,这是最容易消失的。
我也不知道。我其实是想一直住在你这里的。但是,没有人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
没有人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这是对的,我曾经相信过爱和永远,后来不信了,这跟爱和永远是不是真的存在没什么关系,只是因为我改变了。很难说这改变是好是坏。总之,按照一般人的说法,我成熟了,从此不会再受伤害,因为已经磨练出一身茧来,心已经变得冷硬。
但是毕竟还是有温柔的瞬间。在阳光下看到她的笑容,和她相对而坐吃简单的饭菜,在夜里靠在一起看VCD,喝从超市买来的普通的红酒,碰杯微笑。人很容易在细节中沉沦,即使没有爱。
有一天,她走了。走的时候没有说再见,只是突然消失了。英语课早已结束,我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她。关于她,我其实是一无所知。我甚至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离开,是因为终于失去了爱,或是得到了爱。
我已经不太记得她的面容了。但仍能听到她的笑声,清脆地消散在我的记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