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铜币
·老同学,我也一样在乎...
·破解女孩的双关语
·有多少浪漫赢不回来
·完美情人
·从此萧郎是路人
·一个成熟男人的心灵感...
·等你懂得喜欢我
·这个夏天有SARS
·心印
·幸福只是一句流言
桃花乱
作者:洛上千栀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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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3-30 00:05:43
A
朴朴离开以后我变得相信一些东西。三月下午,单枪匹马去找朴朴最爱的歌手的碟。未果。回去的时候走过一条破旧狭长的街道,突然遇见天主堂,坚决地跑进去,奔跑过空旷的水泥地大院子,看见衰败围墙后面的教堂。没有人,有游荡不被主安慰的灵魂和枯缺的树枝对天空的爱抚,尖顶上竖着十字架,我抬头望上去的时候刚刚好有几只黑鸟从十字架上划过去。休 闲 居 编 辑
斑驳褪了色的红十字架。我站在下面仰望。朴朴,我现在真的,真的相信所有的爱和恨都会有个了结,都走不到海角。可是朴朴,你离开了,我还在继续,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止。
朴朴现在在青岛。此刻是3月5号,青岛大雪,冷。青岛的教堂比我眼前的漂亮千万。我想套上新买的棉布裙子,可是这个三月里,阳光温度稀薄,我穿了外套毛衣还是不觉温暖。我无比想念那条裙子,寇粉色百褶裙有绣花,可以遮到小腿。
买了它之后朴朴上了飞机。
B
朴朴最早说的我最深刻的话是,他要在天空里跟我做爱。这非常神奇。我想那应该是在飞机上,飞去哪里还没安排好,我们在喝一点饮料后去卫生间,在那窄小充满激情的空间里,我们一遍一遍互相伤害。
可他的这句话到死都没有实现的迹象。
可他的这句话让我知道朴朴绝对是个有思想的人,男孩,或者男人。
所以我迅速接受了朴朴的邀请,跟他去城郊一个可以看到全世界人面桃花相映红的地方。出门前我在脸颊上抹了点胭脂,我想我不能被那些花比下去。
阳光风火,朴朴在我家街口等我。朴朴的头发比上次也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长了许多,在微风里颤动。朴朴一直用舒蕾,对那种味道上瘾。朴朴说这没什么可解释的,就像某些人写字时把笔放在拇指食指和无名指中间握成拳,而不是中指。
这是个很离题的绝世比喻。因为我从小到大就是用右手食指和无名指握成拳写字,无名指上有微微的茧。这没别的解释。因为一开始的错误。后来不能被改掉就延用至今,值得一提的是我的手写字非常好看。
我觉得朴朴会是很了解我的人。
C
03年春,艳阳傲地,城南有画展,是个很有意思的本土画家办的,我穿着宝蓝色裙子杀了进去。在一家俱乐部二楼,有干净瓷砖地板和玻璃,人不太多。我喜欢她忽明忽暗的线条和画女人时粗糙不堪的嘴唇,像是永远不能说爱的样子。
我在一幅叫《溃散》的画前面停下。画面有三分之二的葵花和三分之一的天空。天空上有张模糊的嘴,葵花全是摇摇欲坠的金黄色,右角下有一尾铅字:我爱抚的手指,细成银灰溃散成花。
这幅画很棒。我很愿意买下它。
我正想着怎么把价格压到最低,旁边的朴朴叫来了那画家,他说你这画我买了我很喜欢它。那画家点头说好。我站在旁边看了整个交易经过,忘了自己可以捍卫自己的购买权,最后才说,这画我也想买呢。说得真有气没力。
对不起,小姐,画已经卖给这位朋友了。
我转头看朴朴,看见朴朴眼里有一些闪烁的我不明白的东西。我挥挥手说算了算了,我再看看别的。
朴朴就这么缠上了我。他一直问我要我的MSN,展厅里我走到哪他跟哪,我终于忍无可忍写给了他,抬眼看见他眼里的阴谋得逞。
朴朴一直在MSN里说些他爱我,他要跟我在一起的话。他说一些很有思想的句子,渐渐将我征服,在他说要在天空里跟我做爱后我答应跟他出去看桃花。
D
我们去城郊,漫山遍野的粉红色是人面桃花相映红。走一条略显崎岖的山路上山,朴朴自然地牵住我的手。我觉得我的手指已经在朴朴手里融成五瓣桃花。
朴朴大四,在离我家很近的学校。我常常在街口徘徊因为我是无业游民,可我之前从未见过他。朴朴说这是一触即发的缘分。
我的脸被娇好的阳光晒得胭脂红,最后朴朴送我回家。
在楼梯口,我转身对后面的朴朴说亲爱的朴朴,我想对你说句话,如果你觉得它愚蠢你可以转身走人,如果你赞同它那么请你微笑。朴朴,我想你真是个好男孩。
那个黄昏朴朴高大的身躯压下来,朴朴吻了我。朴朴温暖的舌头在我嘴里溃散成毒,渗透我所有血液,根深蒂固。
E
朴朴每天来我的公寓,我凌乱不堪的房间,撑托起朴朴爱我的一片天。朴朴提红色绿色黄色白色的新鲜蔬菜到来,用我简陋的橱具做漂亮的汤菜,我觉得他的手是被施了魔法才可以开出那么维生素丰富的花。
朴朴说小洛你要健康。我说好,朴朴谢谢你请让我们一起健康。
其实一直以来都是我日夜颠倒透支体力不浪费身体任何一点可用价值,我常常在睡过去的时候神情委顿嘴唇干燥。朴朴的吻依旧不能让它潮湿下去。
F
朴朴站在我左边成为我男朋友后的第二个星期四,我找到了工作,结束混乱的游民生活。是朴朴领我去的,一家报社,走狭窄的街道进去,穿越一道围墙看见立在眼前的干净小楼,三层,粉刷的红色赏心悦目。里面的人都有友善微笑。
这是我高中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以前以为在家窝着当自由撰稿人是美丽生活,可是每天郁闷得想要自杀。朴朴说小洛你要健康,我不想每次见到你你总是面色苍白。于是朴朴拉我手来到这里,这家报社,我坐在二楼的办公桌前做版,抬头可以看见忙碌的同事和窗外冲到二楼的树。
每天都能朝九晚五健康规律。吸收白天妩媚阳光。然后容光焕发。这得感谢朴朴,我至爱的人。他带领我踏上健康大道。可我回到家在每个夜里,依然把MSN开到很晚,然后喝杯温暖牛奶睡几个小时,接近天亮时再起来开电脑,然后杀上报社。
我在我的版上写我和朴朴的小细节。写得流光溢彩。后来主编大人说读者很爱看这些呢,我就把它撤了,因为发现自己正在干一件傻事,干一件满足人民偷窥嗜好的事。我把这一发现说给朴朴听,朴朴说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
G
玉兰花一树一树开。那种洁白大花瓣揉在手指间像绸缎。它们开在报社楼下的小院子里,我往右看就能看见窗户外的它们。我随手在纸上写:白玉兰丧失了纯洁你给它一件雨衣它就能给你一万次高潮。
这是朴朴喜欢的句子。他说这神奇。就像棉棉说春雨是大地和天空的做爱。
朴朴为我做主页,黑色底子上铺满粉艳艳桃花。整个画面还有淡蓝淡黄淡粉的水墨画遗留痕迹,把桃花衬得妖冶无比。非常漂亮。我的朴朴是个天才。
朴朴在最下面用明黄色写:这时代鄙视纯情,你给我一只避孕套,我就能给你一万次高潮。
这主页里放着我所有的文字,包括一些我自己都遗忘了的。朴朴把它们统统找回来,整理,保存,不再丢掉。我看到一个窗口一个窗口点进去,黑底蓝字,全是我的文字。我心里暖开了花。
我关掉电脑冲进卫生间,朴朴裸着身体站在里面,喷头喷出透明热水一个劲爱抚他。朴朴看着我,我过去抱住他,那些热水也开始爱抚我。
我说朴朴我你妈喜欢向日葵你为什么要在上面种桃花?
因为我喜欢呐小洛我喜欢它们所以你得跟我一起喜欢。
天我卓越的朴朴我拿你没办法我的爱。我狠狠咬朴朴手指。
H
我以前从未发现朴朴有这么优秀。我是说真的。我以前只是以为他只是懂电脑懂美术懂音乐懂做爱而已。原来我的爱人朴朴足够我骄傲两辈子。
五一假朴朴终于有时间跟我出去旅行了,可是我的身体又坏了,扁桃体肿得厉害。所以我只能捂着严严实实在家跟朴朴玩电脑游戏,傍晚时候去附近的诊所打吊针。
朴朴陪我。我们一起看那些透明液体流进我血管里支撑我漏洞百出的身体。完了之后我勇敢站起来,朴朴给我吃徐福记的棒棒糖,我挽着他胳膊走出去。我觉得这像是在举行婚礼。
朴朴说我们去我家,你还没去过呢。朴朴说着说着就扬手招车。
朴朴向司机报了一个地名,那是全城最高级的住宅区,里面全是高官豪门。我心里翻了一个后空翻,发现自己原来这么不了解朴朴。
朴朴家真豪华。二百多平方米的房子朴朴说他一个人住。我瞪大了眼睛看头上华丽的水晶吊灯。我说朴朴你真你妈奢侈那你还老往我破公寓跑。
小洛我不想住这里,真不想,我在你的小公寓里才能感觉到暖。小洛我讨厌这种钱堆出来的房子,没有感情。
就凭这一点朴朴下辈子依然够格做我的最佳情人。
I
照片是泛黄微微起卷的照片,照片上的人是有明亮眼神的人。这是一张结婚照,非常旧式,黑白单色,男的穿中山装,女的扎了两条松长的麻花辫。一个是朴朴爸,一个是朴朴妈。
朴朴从书柜最上层的相册里翻出这张照片给我看,他指着左边的中山装说这男人强奸了我妈。朴朴说得咬牙切齿。
他不是你亲生爸爸吗朴朴?
听我说,小洛。我妈以前是爱他的,跟他结婚时都觉得幸福。可是后来他怀疑我妈对他的忠诚,我妈就对他失了望。小洛你别跟我说真爱无敌,用心去爱过的人才会知道爱情里容不得一点瑕疵。但猜忌越来越重时我妈提出离婚,他不肯。我妈提着行李想离开,他拦住了,那晚他强奸了她,我就站在旁边,五岁。后来我妈跟我讲起她年轻时候的事,她说所有的爱和恨和痛都会有个了结,都走不到海角。我现在已经对你爸没有爱没有恨没有痛了,跟着他只是有个依靠,不会孤独。朴朴,以前我跟你爸多恩爱。小洛,这房子就是这男人留给我的,他带着我妈去了加拿大。我妈要我好好住在这里。
朴朴大段冗长的独白里我看着他的手指因为用力捏照片而关节泛白。我忽然想听王菲的《红豆》。
我说朴朴请你请你不要离开我。我用力抱住朴朴激动的身体。
J
朴朴和我一起走过迷离的夏天。朴朴左边肋骨下面纹了一朵深红色五瓣桃花,像血染上去的。非常地好看。我趴在朴朴身上能轻易看到它,然后嘴唇膜拜上去。
朴朴妈妈叫苏桃花,朴朴给我做的主页叫桃花乱。
我知道这里面有非常莫明的关系。
K
朴朴终于毕业了。我跑遍全城都没能找到一条裙摆有桃花图案的裙子。我是想穿上这样的裙子给我亲爱的朴朴看的,可未能如愿。
现在朴朴能陪我随时离开了,我们一起看山看水看桃花。可是朴朴有了工作,在明亮写字楼里做美编,朝九晚五。我的愿望又落空了。我你妈沮丧透了。
我已经不想在报社做了,深秋肃杀的风吹吹吹我不想出门,可我又另找不出合适我的活干。我说要不你养我吧朴朴我太懒了我们都不先想做。朴朴好半天才回过话来说好我们结婚吧不过现在我得去弄图你把身份证准备好下午我们去登记。
哈哈哈哈。我在电脑这端笑得惊天动地。
朴朴你真是我的好爱人。
靠近正午我拿起米色外套出报社。印花钱夹里有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我是良民。我不知道朴朴是真要跟我结婚还是假要。可不管真假我都是很爱朴朴的。
这该死的秋风,吹到我骨头发疼。
L
我的棉外套包裹不住我的身体我依然冷冷冷冷冷。还有我的心非常地冷。
是不是这深秋的风吹得人找不到方向?我跟朴朴认识的时候天气温暖,花开满地。时间跑得这么快。我看见朴朴的右手臂被一个女孩除我以外的一个女孩挽着,我楞在那里,当头一棒。
朴朴你把这故事编得真俗套。我不知道该冲过去给他们一人一耳光还是找个地方吃午饭然后回报社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最后我选择了后者。
我想起朴朴讲的他爸妈的故事。我不能让历史重演,所以我只得忍气吞声,视而不见。